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胡雯 刘博文)“车手”,又名“职业取款人”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扮演着取款、转移赃款的角色。他们负责迅速转移诈骗而来的资金,切断警方对被骗资金的追查,并从中获取“佣金”。近日,2名“取现车手”连续在蓝山落网。
7月28日下午,蓝山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辖区居民黄某某因涉嫌电信诈骗案被广西警方挂网追逃,现疑似在辖区内活动。掌握这一线索后,民警立即开展布控抓捕工作,最终成功将黄某抓获。之后,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,继续对同案人员曾某某进行分析研判,曾某某于当晚20时归案。
经初步核查,犯罪嫌疑人黄某某、曾某某,系某“网恋杀猪盘”电诈团伙的“取现车手”,2人为获取金钱利益,多次上门到受害人家中,取走被诈骗资金三十多万。案发后,2人为逃避打击四处躲避,最终在蓝山落网。目前,黄某某、曾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警方提醒:“线上诈骗+线下取现”是当前常见的一种复合型诈骗手段,通常与刷单返利、虚假网络投资理财、冒充客服或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法相结合,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,以“线下安全”的错觉误导受害人将现金或贵重财物交出。
整个骗局的重点在于,骗子会通过各种方式,诱导受害人将现金或黄金等贵重物品,通过线下邮寄、找车托运等方式送达指定地点。更有甚者,一些“车手”还会“上门取货”,更具有迷惑性。
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,不要扫描不明包裹内的二维码!不要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!不要轻信网上的刷单返利!凡是要求支付修复、解冻费用或取出现金、购买黄金等贵重物品,并通过货运、网约车、邮寄,或者跑腿等方式送到指定地点,或转交给陌生人的都是诈骗!
明知是诈骗团伙仍帮助“取现”,实质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“洗钱”,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请广大群众切勿因蝇头小利,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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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